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39号)文件要求及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原则上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内进行选拔。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面向二、三年级在读学术型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定向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经定向单位批准同意。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3.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4.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与本人所学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国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8)《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资格审查。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后,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主页上发布。
3.考核。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分为学术水平审核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
(1)学术水平审核(满分:40分)
前期科研成果(20分):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竞赛获奖。
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20分):包括对拟从事学科及研究方向的认识,以及对未来学习与发展的展望(不少于4000字)。
(2)面试(满分:60分)
面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20分)、专业知识(20分)和综合素质(20分)三个方面。考生依次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然后接受导师提问。
4.录取原则。录取时只按照考核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程序如下:
(1)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评分权重:评分原则是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占权重60%,其他考核组成员占权重40%。依据分数确定候选人名单,排序,上报学院专家组审批。
5.硕士研究生在确定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后,不能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但要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在次年9月正式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
五、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保留硕士学籍,不做硕士毕业论文,不参加答辩,不授硕士学位。
2.在培养过程中经学院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或未通过中期考核被淘汰者,如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研究生院负责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3.定向、委培学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经原单位批准同意。
4.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可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1)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学院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
六、具体流程
报名时间:请有意报名的同学12月5日上午12:00前,将相应材料交至文学院B2-207;
联系电话:0312-5079302
相关材料接收邮箱:hbu_wxy@163.com
监督电话:0312-5079303
七、本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为准。
河北大学文学院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