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日期:2023.04.1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按照河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文学院2021学生将进行专业分流,为了确保2021级按二级学科类招生的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河北大学文学院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专业分流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并受理学生的申诉。监督小组吸收相关专业学生参加。

二、分流学生范围

1.根据招生计划,本次专业分流仅包括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类的学生。

2.降级及复学到2021级的学生原先已分过专业的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仍按原先的专业学习;如果降级时未分专业,则参加此次分流。

3.2021级休学、保留学籍学生参加复学后所在年级的专业分流。

三、专业分流办法

 1. 依照“成绩优先,按志愿分流”的原则对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2. 2021级中国语言文学类的学生实行学习成绩总排名,学习成绩为前三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

 3. 根据学习成绩排名,先根据第一志愿确定分流到各专业的名单,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确定分流专业。

 4. 填报志愿、学习成绩排名都相同者,按前三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确定;

 5. 有科目不及格但尚未参加重修的学生,该门课成绩按原不及格成绩计算;

 6. 学生分流后所学专业应符合国家对专业的体检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分流程序

 1.学院充分进行专业介绍和分流的宣传动员工作;

 2.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学习成绩排名和专业分流计划预报志愿;

  1)学生必须亲自填写志愿,不得由他人代填;

 2)学生填报志愿时,必须报满本类中的全部专业,不得漏报;

 3)填报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按时上交;

 4)不按时上交志愿表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选择权利,按服从处理;

 3.在预报志愿的基础上,学院进行专业分流工作;

 4.根据专业分流的结果,学生正式填报志愿(方法同预报志愿方法);

 5.专业分流结果在文学院团委公示栏公示3天;

 6.公示无异议后,把专业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

五、学生申诉渠道

 1.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内,学生如果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专业分流监督小组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

 2.学院专业分流监督小组应在2日内对学生的申诉进行核实、处理并给予答复。

 

 

 

河北大学文学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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